肇庆市民政局 中共肇庆市委宣传部 肇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殡葬改革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党委宣传部、文明办;肇庆高新区社会工作局、党群工作部:

  为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向纵深发展,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广东省民政厅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殡葬改革宣传活动的通知》(粤民函〔2023〕51号)要求,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形成文明健康殡葬礼俗,营造殡葬改革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重点宣传引导。一是加强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宣传殡葬改革政策规定,突出宣传实行火葬、改革土葬,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等有关规定。大力宣传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的政策内容和实施成效,宣传殡仪服务惠民、便民、利民举措。二是加强文明低碳祭扫宣传。大力宣传家庭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寄语、敬献鲜花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培育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加强清明节祭扫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强化殡仪馆、公墓、骨灰安放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踩踏、滑坡、坍塌等安全事故。三是加强先进典型事迹宣传。积极宣传各地推动殡葬改革的好经验、好做法,重点挖掘推进殡葬改革、树立文明乡风的农村殡葬改革先进典型。积极宣传我市殡葬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讲好基层殡葬人的故事,展示新时代殡葬行业风貌和从业人员风采。

  (二)挖掘传统节日文化内涵。充分利用清明节、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突出宣传慎终追远、家风传承、孝亲感恩等文化内涵。引导树立热爱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的积极态度,注重生命教育和人文关怀,逐步将殡葬色彩由“灰色”向“多彩”转变,引导群众选择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逝者,不断丰富清明、重阳节日内涵,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

  (三)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充分认识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与保护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结合起来,厚植符合节地生态、绿色环保要求的安葬理念,培育具有时代特征、民族特点、群众基础的殡葬行为规范。突出宣传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大力推行骨灰海葬、树葬、花坛葬、草坪葬、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

  (四)着力打造平安清明。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关注殡葬的有利时机,积极劝导群众将违建坟墓迁移到公墓、骨灰楼,避免祭扫导致坟墓重新裸露,大力宣传带头整治和搬迁散葬坟墓的人和事,传播正能量。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老人协会等基层自治组织作用,加强清明期间祭扫活动的监督、劝导,进一步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各地民政部门要督促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引导祭扫群众采用敬献鲜花、挂黄丝带和心语卡等方式祭祀,严禁烧纸焚香、燃放烟花爆竹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祭祀行为。有条件的殡葬服务机构,在祭扫服务场所开展免费赠送鲜花、丝带、松枝等活动,倡导文明绿色祭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到“推进农村丧葬习俗改革”,各地要把推动殡葬改革发展作为增进人民福址的重要内容、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举措,主动争取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与支持,联合多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做出成效和特色。要认真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宣传方案,周密部署安排并抓好落实,让宣传入脑入心。

  (二)突出宣传重点,注重工作实效。要坚持从实效出发,把移风易俗、清明祭扫等内容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对接新闻媒体,主动提供宣传素材,生动反映殡葬改革成效,围绕热点、焦点、疑点问题,及时、准确“答疑解惑”,提升殡葬改革宣传活动的关注度、参与率和影响力。

  (三)创新宣传方式,营造良好环境。要坚持传统手段与现代媒介相结合,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通过署名文章、公益广告、海报、征文、摄影比赛、文艺作品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文明新风、节地生态安葬、惠民政策、先进典型和改革成效。要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的殡葬话题,努力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

  请各县(市、区)民政局于3月30日前将本地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以简报形式报送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肇庆市民政局        中共肇庆市委宣传部

肇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